一、学校全称 |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|
二、校址 |
校本部: 上海 市 嘉定 区 胜辛北路 路 1661 号 |
/ 校区: 市 区 路 号 |
/ 校区: 市 区 路 号 |
备注:/ |
三、层次 |
▇ 本科 □ 高职 □ 专科 |
四、办学类型 |
□ 普通高等学校 □成人高等学校
□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▇ 独立学院
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: |
五、在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|
2008年秋季在沪招收1053名新生,在外省招收384名新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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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|
根据培养计划要求,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所有专业限招英语。 |
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|
无比例男女限制。 |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
凡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,参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 |
九、录取规则 |
上海市生源,在上海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,根据志愿优先原则,按招生计划数的1:1.05以内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。对投档线上的考生,根据高考成绩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,进行专业录取。
外省(市)生源,在当地第三批次本科录取资格线上,根据志愿优先原则,按招生计划数的1:1.2的比例(如果当地高招办另有规定的,则按其规定确定投档比例)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。对投档线上的考生,根据高考成绩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,进行专业录取。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所有专业(除艺术教育专业单考外)无加试要求,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,同分考生按英语、数学、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 |
十、收费标准 |
学费标准 |
17000元/年/生
注:上述收费标准参见沪价费(2005)025号,沪教委(2005)41号文。 |
住宿费标准 |
2500元/年/生 |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
学校名称 |
学生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|
证书种类 |
全日制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|
十二、联系电话 |
021-39966166,021-39966101 |
十三、投诉电话 |
021-39966366 |
十四、网址 |
http://www.sthec.edu.cn |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 |
资助学生政策包括:国家奖学金,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,国家助学贷款,天华学院奖学金,天华学院勤工助学、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。 |
十六、其他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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